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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电子烟资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履好法定监管职责,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7月8日,南京市浦口区烟草专卖局向辖区某持证零售客户开出全省首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取证
7月7日,根据线索举报,南京市浦口区烟草专卖局联合公安部门对辖区内某零售户涉嫌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情况进行核查。
执法人员通过询问销售人员、调取店铺视频监控及收银记录等方式,第一时间固定了该店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相关证据,并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涉案当事人在售卖电子烟时,对难以判明是否为未成年人的消费者,未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加以核实,且未进行劝阻警示,依然出售电子烟。
南京市浦口区烟草专卖局依法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违法行为,确保不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并处以人民币500元罚款。
(范月能 徐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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